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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你不可的幸福尚逸齐欢大结局在线阅读

时间:2020-03-27 11:00:11编辑:从彤

精品好书《非你不可的幸福》由著名作者舞文弄墨著作的现言风格的小说,文中主角是尚逸齐欢,小说文笔成熟,故事顺畅,阅读轻松。主要讲述十五年来,最难熬不过梦醒时分,我时常哽咽得不像自己。不过站在向阳身边,我却觉得,有一句话说的很对,上天总会在让你遇见对的人之前,先遇上几个错误的人,让那些女孩子教会我爱,让那些男孩子教会我爱。儿夜幕降临之时,我看着灯火阑珊川流不息的人流车辆,忽然明白了肖晓那时笑而不语的沧桑,这个城市苍凉的令人落泪,生活的路坎坷艰辛,我回头看看向阳“所幸我执了你的手”……

《非你不可的幸福》 第3章 像他一样 免费试读

说来也神奇,最初他真的是热情善良,仗义正直的孩子,可我竟愣是看出他有做混混的潜质,后来当他真的成了混混后,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通缘何如此,我那时竟已经有如此的智慧了么,能预测到后来的事。

还是说,这些只是宿命,你在里面按照预定的轨迹前行,结局其实已经显而易知,可我们却还是会有奢望,总觉得自己是命运的宠儿,到最后你才发现,那些你自以为是的聪明是多么的荒谬可笑,事实本该如此,并不是因为你才变成这样的。

那时我以此为目标,将之奉做人生第一大理想。看了电视上的古惑仔后,幻想过无数个场景,将来我们或许会过枪林弹雨衣食无着的日子,被绑架被殴打,尽管幻想得很血腥,可实际上那时的梦境还是很美好的,因为那毕竟只是幻想。所有的梦境都是我跟在他身后,他牵着我的手,我们躲躲藏藏可是却有着说不出的温馨。

因为这是年幼时刻画的将来,能现实到哪里去啊。所以不知道,经历这些需要莫大的勇气,而现实总会让你觉得苍白无力的。不管怎么说,现在想起来,那时的幻想总是让人忍不住氤氲了眼眶的。

虽然那时候,他的痞性似乎还未完全显露,不过也并不是无迹可寻。他只是偶尔会痞里痞气地说话,或是在篮球场上像个混混一样装模作样地大声说话,可大部分那个年龄的男孩子都会那样子,叛逆而装酷。

可那时,我也不知道为何这么了解他,我知道那是他的本性,我总觉得他的骨子里就是个混混,只是混混,很痞,却做不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。至少那时,我是这样想的。

其实,有些时候我都觉得我们的缘分是天命宿定了的,我如此了解他,爱极了他的混混摸样,仿佛这一生就是为了发现他而生的。而我清楚地记得,那日当我察觉了自己心中那看似缥缈朦胧的实则汹涌澎湃的情绪后,我的心跳得多么欢脱,似是重生了般。

有时,我禁不住怀疑,其实我们是有前世的,然后在某个特定的场景我的爱觉醒了,所以我能提前预知他会成为一个混混也就没有什么可诧异了。

然后我就会懊恼,为什么爱都已经苏醒了,而记忆却还是没有被记起呢。

我那时,天马行空幻想着前世,无非就是侠士之间的故事,但我从来都把自己的身份设定的与他同等,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从都不是保护,而是要和他并肩看着人生百态,我想要的是感知他的喜怒哀乐,惊惧怕怒,相携相守着共赴华发白头。

在感情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弱势,把自己放在和他等同的位置,以为自己强大的无人可匹敌,可是很显然,事实并非如此的,只是那时,我是不懂的。

也是,那时,我自以为懂的事情很多,其实我什么都没弄明白。

只是,天命宿定这种事情,毕竟只是说说而已,作不得真的。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,而时间是最伟大的编剧,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参不透这结局。要不然,我这么爱他,最后也不会爱到了分开

。后来我在一次次午夜梦回时才渐渐明白,有些事即便你排演上万遍,现实都不会让你如意的。现实它自有一套剧本,而那一套剧本总是最让人哽咽落泪的。

正如我所说,虽然那时我对我的感情怯懦卑微,可最初,这并没有磨灭我真实的性格。我年幼时野性难驯,这也可能很自然地成为我对痞里痞气的他很崇拜的原因。再往前追溯,最初可能真的只是崇拜吧,可是后来怎么就在特定的场景被发现变成了喜欢呢?又是怎样发展成深爱的?

我自己毫无头绪,只知道,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发生过,而我有限的人生里的一大半都是在经历这样一件事:一点一点更爱他。卑微的,怯懦的,将他一点一点印在骨血里,随着我的血液奔腾咆哮,难以平息,无以平息。

现在,我告诉你,我爱的那个男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,他的名字是尚逸,时隔这么久,我已经忘记自己喜欢他的确切理由了,或者说根本毫无理由可寻,可能正如我所说,他可能是我前世的爱人,才会以致于,迈过奈何桥,喝了孟婆汤却还是找到了这宿命中的人。

不过,爱真的不会是无缘无故的,后来,当我发现他已经不再是最初的那个男孩了,我才幡然醒悟,我喜欢的不过是他身上阳光明媚的元素,所以无论走到哪,他都是一个发光体。

而我最爱的,是他给我的那种很安心的感觉,那是一种无形的力量,只有自己能察觉到在他身边,连呼吸都变得平稳而冗长。

在他身边,所有的事物都和温暖有关,这无关长相,无关行为,只是因为他是这个人,他给了你这样宁静恬淡的感觉。岁月静静流逝,如果能持续一辈子就好了。只是,一辈子那么长,时光定然不会让你的生活这么索然无味的,它会掀起惊涛骇浪,让你的狼狈无所遁形,它向来如此,不肯给我们一世惬意闲适的生活。所有人都逃不掉。

至于是哪一个场景勾起了那难言的情丝?我也不知是从何时有了这种情绪的。可能是他篮球场上的跳起来迅猛有力的扣篮,也可能是台球桌上划着痕迹撞出去的桌球,反正是发生在我和他厮混在一起的那些年月的。

也可能是因为那时的他看起来很好看,颊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,眼睛极大,总是像盛了漫天星光,我才对他色心大起。

是,我记得,他的颊边是有两个酒窝的,每次笑起来都深陷,以致于看起来像羞涩的邻家大男孩。他的眸子大而纯净,我敢说那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眼睛。

那时我在日记本上这样写,盛世年华,阳光倾城,你不知道,纵然豆蔻辞工,他的风情也难以说与你听。那时,因为有他的存在,每当我看见青阳初升,最绚丽的那一抹光划破拂晓的寂静,我就告诉自己,我的心要向向日葵一样永远朝着太阳开放。所以,有一个人放在心里念叨,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。

非你不可的幸福

非你不可的幸福

作者:舞文弄墨类型:现情状态:已完结

十五年来,最难熬不过梦醒时分,我时常哽咽得不像自己。不过站在向阳身边,我却觉得,有一句话说的很对,上天总会在让你遇见对的人之前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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