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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12-06 17:13:05

我要掌天

我要掌天 柳叶飘零 著

连载中 楚长久林岚

火爆新书《我要掌天》由柳叶飘零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魔法类小说,书中的主角是楚长久林岚,书中主要塑造的女主形象也深得人心,全文主要讲述扶摇不入尘世间,证道愿起三千劫。他日仙路我为峰,敢叫仙人下凡尘!这是一个起始于安宁城,讲述一个小人物成长为一代杀神的故事。

精彩章节试读:

从前有座山。

山上有座破败道观,道观的门前栽种着一棵歪脖子槐树,槐树下铺着一块青石,青石光滑,有着一个似是长年累月坐卧出来的凹痕。

一名行将就木的佝偻老头坐在青石上,脸上的皱纹和老年斑密密麻麻,满头银发,嘴角挂着慈祥的笑容。

一群孩童围在槐树荫下,眼露骐骥,一脸期盼的望着老头。

每天太阳下山时刻,老头就会开始讲故事,这些年过来,小孩成年,成年后有了子嗣,孩童都会来这听老头述那奇闻轶事。

老头来此的岁月已不可考,无子嗣,自从托山下的村民搭了这个道观后,在门前种了这棵槐树,一直在此定居,依靠村民们的接济谋生。

“咳,咳。”

老头清了清嗓子,说道:“从前呀,有一个得道仙人,法力通玄,寿元悠长,一拳就能打沉一块陆地,一口气就能吸干海中水,手可摘星辰,脚可踏九幽,乃真神仙也。

可惜,拥有强大的实力后他却是郁郁寡欢,因他拥有这个修为前,他的妻子死在了他寻求变强证道的路上,也见不到他最为辉煌的时刻。

回过身,竟发觉自己孑然一身,往后的日子,他不再寻求变强,他在想有什么法子能复活自己死去的妻子呢。

否则身旁无人能分享他的喜与悲,悠久的生命又有何用呢?

他花费数万年时间,摘来万千星辰溶作一炉,亲手铸造了一艘扶摇撵来放置妻子的尸身,可是,在寻求复活妻子的路上,遭遇仇家的围杀,寡不敌众之下,负了重伤。

临死前的他突然有所悟,境界再次暴涨,将仇家全部轰杀一空。

然而自己也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刻,临死前将一丝神魂注入扶摇撵,躺在妻子的身旁停止了呼吸。

既然我生前的辉煌你看不到。

那么死后我慢慢的说给你听!

不知多少年过去,扶摇撵拥有了灵智,穿梭行走于虚空之中,据说,谁能得到扶摇撵,便能得到那位仙人对于天地的感悟,还有复活他人的方法。”

一个孩子头扎冲天辫,脸庞稚嫩,眼珠子转了转,嘟着小嘴追问道:“爷爷,扶摇撵最后被人找到了吗?”

老头笑眯眯的摸了摸孩童的脑袋,神色露出感慨之色,温和的说道:“扶摇不入尘世间,哪里还找的到哟。”

“那在哪里才能找得到呢?”

…………

位于赵国南方,群山之中,有着一处聚居之地,人们因躲避战乱,迁徙来此,世代耕种之下,渐渐的形成了一座小镇。

初春,枝杈未挂上绿芽,万物还处在严寒料峭的春寒中没回过神来,湿冷的天气被人们喜悦的神色冲淡,安宁城家家户户张灯结彩,人人脸上带着喜意,待字闺中的女子亦是打扮的花枝招展,爬上城墙,翘首以盼望着北方。

“大人,按消息来看,今日黄昏前,他们应该便能赶回安宁城。”

城墙上,一名身穿蟒袍的中年男子正感慨的望着北方,男子颇为英俊,鹰钩鼻,眼神锐利,鹰视狼顾之相,颇具威严,让人望而生畏。

他正是安宁城城主,薛千变。

身旁站着一位红衣女子正紧紧的依偎着他,眼神望向北方,似是想起了什么,嘴角微弯起了一个弧度。

女子年纪估摸着不满十八,一头及腰长发被一根丝巾挽起垂向脑后,眉目如画,鼻子挺翘,略施淡妆,似是第一次用那胭脂,嘴角的红润看上去颇为不自然,俏脸被倒灌的北风刮得粉扑扑的。

她站在城墙上,便没有了其他女子争奇斗艳的机会,只是她在望着北方时,嘴角会不自觉的弯了起来。

刚才出言之人一身风尘,眼里虽有疲惫,脸色却是极为亢奋,恭敬的站在一旁,垂手而立,等待着薛千变的吩咐。

薛千变收回目光,挥了挥手,道:“嗯,你退下吧,去找王管家支十两纹银,这些天也辛苦你了,好好歇息,剩下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。”

男子欲言又止,终是没有言语,抱拳告退,不等走远,一道清脆的嗓音响起。

“薛安叔叔,今天他真的能回来了吗?”

红衣少女询问道,声音如百灵鸟般,轻灵悦耳,说到“他”时脸色不由的红了红。

询问的是他,而不是他们,估摸着是日思夜想的人儿。

名唤薛安的男子身子顿了顿,望向这个自小看着长大的少女,笑道:“小姐莫急,下午估摸着肯定能到了,若是快的情况下,甚至能赶上午饭,哈哈。”

虽然神色依然带着恭敬,可眼神却是带着调笑意味,红衣女子登时脸色羞红,羞恼的看了一眼已经远去的薛安,撅起嘴不再言语。

“这春天来得可真是及时,老咯老咯,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个被卖掉还帮着别人数钱的憨货。”

薛千变故作严肃的望了一眼少女,颇为失望的说道。

少女似是没有想到终年对人不假以颜色的父亲会如此言语,本是羞红的脸色愈加红润,娇嗔的剜了他一眼,道:“想不到爹爹也是这般不正经,尽知道看女儿笑话,不理爹爹了。”

“哈哈哈...”

薛千变哈哈大笑,一改往日严肃的模样,似是颇为畅快。

这一幕被周围的年轻人看的愣神,暗叹一声可惜,亦是羡慕正从北方赶回那家伙的好命。

众人翘首以盼的北方,有一名正在归途中的男子,祖籍隶属于安宁城,在四年一届的科举中,荣登榜首,正在往安宁城而来,可谓是衣锦还乡。

……

位于安宁城以北十里外,有着一处蜿蜒南下的河流,被世辈居住于安宁城的人们命为归乡河。

想要去往安宁城,必经之路,就绕不开这条环绕着安宁城的归乡河。

河两岸栽种着数之不尽的柳树,而顺着河道,有着一名身穿麻袍的青年正骑着瘦马顺着河流沿岸而下,一名身背书囊的少年牵着马儿。

看两人身上衣服的补丁,想来生活颇为落魄寒酸。

一副穷书生的模样。

马上男子叫楚长久,寓意着长命久安。

穿着一身洗的泛白的粗制麻袍,面容白皙,样貌普通,唯一能让人眼前一亮的便是那熠熠生辉的眸子,漆黑如墨,深邃而黑白分明,宛若夜间星辰。

“想不到,一眨眼的时间,来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。”

马儿上的他神色似是颇为感慨,牵着马儿的书童露出一副鄙夷的神色,白了他一眼,从胸前的行囊中掏出一个馒头恶狠狠的啃了一口。

怅然的他并没有理会书童,思绪早已飘飞到不知何处。

十年前的他,来自一颗湛蓝色星球,一名碌碌无为的青年,在二十四岁那年,下班路上,飞车党路上飙车,他躲闪不及,被撞飞……

再次醒来时,就已是这个世界,成了一个十岁的乞丐,小乞丐似是没有熬过寒冬,冻死在了破庙中,被他占了身躯。

......

没有死的他大喜之余,为了填饱肚子好好的活下去,开始了苟且偷生。

安宁城盛行读书,便衍生了繁多的书店。

他想到的是,就算被抓住,读书人总不会把自己乱棍打死吧?

所以他大部分的经济来源都是依靠着这些书店的掌柜。

他假以挑选书籍为由,在午时趁着人们泛倦的时刻,进了一家名叫晨露的书店。

趁掌柜的打盹,小手伸向了掌柜腰间的钱囊,只不过这一次运气不太好,手才刚摸到钱囊。

“大胆,大胆。”

窗垣上一声脆生生的鸟叫声惊醒了打盹的掌柜。

而此时的他,手刚将掌柜的钱囊掐住,还来不及下一番动作。

惊醒过来的掌柜与他的眼神对视,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愣神片刻。

率先清醒过来的他倒也果断,一把扯过掌柜的钱囊,依靠着身体的灵活,弯腰躲过了掌柜快速伸来擒拿他的右手,夺路而逃。

他心里没有害怕,甚至还在想着什么时候定要把这只学舌鸟儿抓来,让它尝尝活着被拔光毛是什么滋味才是。

竟敢通风报信,小爷可不是吓大的。

可还没有跑上几步,就被堵在门口的一名中年男子拎了起来,任他使劲挣扎,都无法挣脱丝毫。

楚长久心想,只要别被乱棍折磨就好,要死就直接当头一棍,还可以死的痛痛快快,明明白白,不用多遭罪。

男子身后有着一位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女,身穿红衣,正一脸偷笑的看着他。

他瞪了她一眼,她倒也不示弱,急忙回瞪了一眼。

最后的结果便是,在少女的求情下,他成为了书店的书童,依靠帮书店抄书来换取少量铜钱来维持生活。

有了正当的营生,楚长久也就无需饿一顿饱一顿的过日子了。

依稀记得后来,少女问他,为什么偷。

他白了她一眼,道:“不偷就没有饭吃啊,只有靠偷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。”

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句话,还说的如此的理所当然。

当一个人即将要饿死的时候,哪还管的了仁义道德,不过就是为了生存而已,楚长久心想。

也正是因为这个书店,他发掘出自己身体里的一个秘密。

………

作者:觉得写的还行的给个收藏呗,一个人单机很累的,能再投张推荐票就更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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