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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2-02 10:49:34

步步花魁

步步花魁 佚名 著

连载中 凌霜月方妙笙

经典美文《步步花魁》是来自佚名最新写的一本古言风格的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凌霜月方妙笙,书中感情线一波三折,却又顺理成章,整体阅读体验非常不错。下面看精彩试读:我和凌霜月是望仙楼的双花魁,一个娇媚,一个清冷。不是我说,我俩之所以关系好,全靠她好到发光,而我傻的冒泡。**过无数姑娘的方妈妈在我和凌霜月两个人身上最下功夫,也最受挫败。

精彩章节试读:

她本来想把凌霜月教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,结果养出来个乐善好施的小傻瓜。

她本来想把我教成一个风情万种勾魂夺魄的狐媚子,结果养出来个吃啥没够的二愣子。

作为欢场经营的佼佼者,方妈妈的眼光长远。很早就明白了我们这个行业多元化审美的重要性,所以有意把我们两个往相反的方向培养。

凌霜月学琴棋书画,我就学吹拉弹唱;她学诗词歌赋,我学水袖舞曲;她勤学美人落泪梨花带雨的楚楚动人,我苦练柔情媚态婀娜多姿的魅惑恒生。

但是……效果不太显著。

凌霜月学琴,一首入阵曲精妙绝伦。直听的人热血沸腾,恨不得当场结拜,歃血为盟!

再配合上我的剑舞,那叫一个逼人胆寒。她弹的每一个音节,我踩的每一个鼓点,都是那么坚定有力,好似下一秒就要取看客狗命!

眼看技术层面行不通,方妈妈就决定使用心理战,教凌霜月装可怜,扮委屈,欲擒故纵。

然而小姑娘开口,活像个读了几十年书的酸秀才:「人生在世,但求直抒胸臆。怎能畏畏缩缩吞吞吐吐,为人不耻。」

转而方妈妈又教我如何暗送秋波拿捏人心予取予求,我比凌霜月听话,学的有模有样:「公子可来了,叫奴家好等。公子请……嗝~」

一个长嗝把所有人都打沉默了。我:「抱一丝儿啊,抱一丝儿,都怪今天的饭太香了。」

方妈妈对我比凌霜月宽容些:「你要不是有这张脸,想吃这碗饭得饿死!做这一行的,只要脸蛋儿漂亮,蠢点倒是好处。」

我顺着杆子往上爬的拍马屁,嘿嘿笑:「妈妈你又夸我了。妈妈待我们真好,方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!」

方妈妈牙根儿都快咬碎了,低头扯着帕子:「那也不能太蠢呐!」

其实我说的话不全是恭维,就我们俩这德行的,但凡换个楼子里待着,早不知被别的老鸨生吞活剥多少次了。

如果说我要做青楼里最无用但漂亮的花魁,那么凌霜月就是要做这青楼里最大的圣人,没有贬义的那种。

她几乎对每个人都秉持着最大的宽容和慈悲,明明自己已经沦落风尘,却总觉得世上有比自己更可怜,更值得救赎的人。

在凌霜月第五次拿自己攒的私房钱建粥棚,给百姓施粥的时候,方妈妈指着她骂的手都开始发抖:「我本以为你是棵金摇钱树,谁知道是个散财童女。这无灾无患,不年不节的,你施什么粥啊?好好好,我真养不动你这娇小姐了。」

作为凌霜月的好姐妹,如果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解围,那就是我不厚道了。

所以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烧鹅,插话道:「反正她攒再多的钱也不能给自己赎身,花了就花了。小时候您不是还教我们念诗『天生我才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』嘛。」

方妈妈甩给我一记眼刀,调转枪头对着我骂:「我当初怎么就这么欠呢?花二百五买了你个真的二百五回来!别不是当时在狗肉馆看花了眼,我把你扔下,带只狗回来养了吧?」

我和凌霜月是六岁这年同一天到了望仙楼。不同的是,她是犯了罪的官眷,被充没来的。

她爹可不是什么被冤枉的忠直大臣,那是实打实有名的贪官。贪墨数额之大,令人咂舌。凌霜月若不是年纪实在太小,大概也免不了一个杀头罪。

而我则是方妈妈斥二百五十文「巨资」从狗肉馆门前捞出来的。对,就是狗肉馆。

因为我那个便宜老爹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,就把我插了草标放到大街上,可一个全身脏的包浆,瘦的几乎看不出人模样的孩子,还是个女娃,别说卖上价,就是白送也没人要。

就这么熬了两天,便宜爹饿的眼冒金星,实在撑不下去。就把我堵上嘴用麻袋裹了,扔到狗肉馆门前:「刚抓了只黄狗,五百文,卖给你们。」

狗肉馆的人也不是傻子,当街验货发现是个人,差点没报了官。可那个人是我老子,大家都默认他有权决断我的生死,啐了他两口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面子里子都挂不住,便宜爹被逼急了,竟叫嚣着要当场摔死我,还说我要是死了就是他们狗肉馆逼的。

其实我知道,如果再卖不出去,他就要突破做人最后的底线——摔死我,吃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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